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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駁回復審:
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,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,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。
一、商標駁回復審介紹
商標駁回復審,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,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,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。
二、濟南商標復審的類型
1、對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不服的復審;
2、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轉讓申請不服的復審;
3、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申請
4、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的復審;
5、對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不服的復審;
6、對商標局撤銷注冊不當商標不服的復審;
三、濟南商標駁回復審文件準備
1、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
2、 復審的理由和證據材料
3、 委托書和申請書由代理機構提供和制作。
四、濟南商標駁回復審注意事項
商標復審申請以郵寄方式收發文的,其15天復審時限的計算,分別將當地郵局收到信函和發出信函的郵戳日期,視為當事人收到和發出的日期;郵戳不清或者沒有郵戳的,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(以下簡稱商標局)發文標注的日期順延20天視為當事人收到的日期,或者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(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)收到商標復審申請的日期上溯20天視為當事人發出的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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